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漳州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漳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漳州市税务局”)和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开发区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党支部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知识,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发展方向、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并根据基层实际确定了2024年度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不断提升漳州开发区税务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带头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年终述职内容,与税费收入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漳州开发区税务局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学法用法与谋划议事相结合,全年共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权力和责任清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三项制度”的推进等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区级法院与税务执法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与司法互动机制有效运行,增强税务执法与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开展了法税联席会议1次。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以清单形式明确的公示事项、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路径、采集部门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审查制度,执法事项按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平台)、漳州信息信用平台及办税服务场所等进行了公示。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文书统一规范。明确音像记录清单和记录要点,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向各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满足执法记录要求。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法制决定审核事项、内容、标准、流程,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全年发生2起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对其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各个要素进行法制审核。
(三)做好税费优惠和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建立推动经济复苏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项目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优惠政策落实网格化管理,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认真核实上级“闽惠享”推送的疑点数据,不折不扣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到位,切实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切实处理好组织收入与税费优惠的关系,加强税收预测和税收经济形势分析,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积极参与漳州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和信用建设,严格落实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优化窗口设置,持续落实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容缺办税等各项制度。
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常态化的执法信息,以行政许可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为例,我局在执法完毕7日内通过“双公示”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实施常态化管理。针对例外的申请公开行为,以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申请为例,我局在征求被申请方意见后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申请1起。
三是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要求。在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审批。对于可以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当场即办,对于需要实地调查核实的审批事项,强化审批事项的程序控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税收执法
一是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组织学习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做到执法“一把尺子”,避免执法结果畸轻畸重,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合力构建“全面覆盖、全链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督审监督体系。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监督,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过错纠正模式,有效化解涉税争议,构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对内抓好业务培训。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业务列入全员培训内容,提升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政策法规培训,确保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对外加强税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2024年度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向广大纳税人普及,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干部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有存在。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的力度还不够。部分干部对“三项制度”的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工作量;音像记录的形式单一,主要以相片资料为主、录像资料较少,执法记录仪使用的规范要求学习不足。
(三)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拥有税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三师”资格证书)方面的专业人才,在税费征管、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方面存在专业人员薄弱的问题。
三、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的对策
(一)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高税务人员法律遵从度。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中推崇法治精神理念,构建良好的税收法治体系,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加强涉税法规政策的培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能力。重视并提倡学习行政法和证据学,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税收执法程序。紧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通过培训教育让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形成正确规范的执法模式。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权益,提升税收执法信服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税收法治队伍的建设,鼓励相关人员考取税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打造一支强力的税费征管、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的专业化队伍。努力提高税费征管和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准确性、专业性和合理性,努力提高执法过错自查自纠能力,努力完善行政相对人申诉复议纠错途径,满足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4年,漳州开发区税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继续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以查促改。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和自由裁量权,推行说理式文书,加大执法记录仪和约谈室的使用,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二)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做到政策落地快、辅导培训快、操作过程快、考核监督严。进一步落实“四力”举措,让税费优惠的“真金白银”切实惠企利民,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做到该放的放到位、该服的服务好、该管的管得住、该打击的不手软,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中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税收相关法律的培训和宣传,提升干部的依法治税能力,优先把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具有“三师”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税收执法和法制审核等重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