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涉税服务监管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公示
索引号 | 113500000035990122/2025-00122 | ||||||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失效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
标题 | 关于福建嘉德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2025-04-02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我局受理了福建嘉德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行政登记的资料,现将该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名称由“福建德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嘉德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时间2025年3月27日。
二、经营场所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71号皇岛中环F夹层W28单元”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福新路239号吉翔双子星大厦B座7楼”。工商变更时间2025年3月27日。
三、业务范围由“税务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变更为“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工商变更时间2025年3月27日。
以上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若认为上述公示事项存在不实情况,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馈。联系人:林昕玥 0591-63118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