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委托,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LED电子屏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闽浙(宁2025)采-10
2)项目名称:LED电子屏采购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所属行业 |
1 |
LED电子屏采购 |
1.00 |
400000.0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获取招选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地点: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
方式: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金与转账购买均可。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售价: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
六、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http://fujian.chinatax.gov.cn/smsswj/xxgk/sjxxgk/zfcg_23608/上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七、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安排到现场进行踏勘,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把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和相关的费用全部考虑到本次报价中。供应商一旦成交,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供应商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款项或索赔的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身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如对本次招标存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5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0598-6830113 邮编:365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8806072282 邮编:365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880607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