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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15时2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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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深化税务法治建设,倾力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倾情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一年来,我局始终把落实减税降费的工作主题贯穿于组织收入主业,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深化税收分析预测、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强化欠税风险防范等一系列举措,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在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时做到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强化服务;未新设行政许可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束缚,助力企业发展。2019年共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税务行政许可297项。

    (三)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将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等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及运行流程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防止权力暗箱操作,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税务执法公开透明。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四)严格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工作

    持续深化依法治税实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照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配套文件,统筹做好区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置,以及“三项制度”专题教育培训和学习宣传等工作,结合区局印发的“三项制度”事项清单,按照“与纳税人和缴费人利益最直接的事项先推、社会公众最关切的事项先推、推行条件成熟的事项先推、先行开展”,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目前已圆满完成2019年度有关工作,将确保在20207月底前推行到位。

   (五)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减少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的影响,本着谨慎的原则,严格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2019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六)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每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以前年度区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我局未有规范性文件尚在有效期。对已失效文件我局已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向上级法规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于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不断夯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促进行政工作的法治进程。

   (七)进一步深化政策执行反馈机制

    通过向区局各个部门收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调整的重点,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并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明确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内部重大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通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党委会等各种形式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九)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规范区局法律顾问工作,增强依法治税工作能力,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泉州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继续聘用福建中言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一年来,我局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与遇到税收难点问题时,积极与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和反复论证,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通过积极良性的沟通、讨论,在巩固落实法律顾问咨询制度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逐步推行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税务执法规范。根据省局制定的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本级法制审核事项的具体标准,同时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一)进一步做好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内控专项制度的要求,在局内各部门均指定1名联络员,认真落实涉及本部门的内控机制建设管理责任;并做好资料留存、归档等痕迹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完善内控监督工作,为内控制度的规范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每月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考核子系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执法过错及时调整。全年共通过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考核督促纠正过错行为17条,有效规范了区局税收执法行为。

    (十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严格依照上级相关文件和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

    (十三)认真开展督察审计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执法督察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责任人员、具体要求,在执法督察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执法督察的方式方法,将检查要点按管征职责划分到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同时,严格开展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扶贫资金专项审计。2019年共对10项问题,21条督查审计疑点信息开展深入核查并按时反馈,做到全面督察与日常、专项督察相结合,对各类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执法督察不走过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四)畅通救济渠道

    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加强对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职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季报制度,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十五)完善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

    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增设绿色通道、党员先锋示范岗等方式,研究处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突发问题,防止突发问题造成的窗口拥堵,防止矛盾激化,把矛盾有效地化解在萌芽阶段,有效预防办税纠纷。

    畅通纳税人咨询投诉渠道,认真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和倾听纳税人诉求,2019年来通过12366共接收咨询举报件30件,均能及时答复纳税人咨询,有效帮助纳税人便利办税,及时化解纳税人的涉税纠纷,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纳税人主动遵从,进一步和谐征纳关系。

    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十六)拓展公开渠道

    整合形成了以办税厅触摸查询机、税务网站、政务网、公示栏等为主体的公开渠道,“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公示综合平台。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继续完善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逐步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七)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

    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学习宪法、民法总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治内容,全年共组织全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批次,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全体税务干部通过积极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的精神,充分认识到税收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起依法治税观念,严格按照税收权限办事,严禁乱开税收优惠政策的口子,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为在全局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而共同努力。

    (十八)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滚动播放各类宣传视频和税收政策、开展纳税人学堂、组织税收政策讲座、微信公众号以及入户宣传辅导等方式开展税法宣传辅导,增进税收法治意识。2019年,我局共组织29期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参训纳税人合计2510户次,通过福建电子税务局录制涉税事项单独录制操作短视频38个,向各类纳税人推送各种短信、超级短信合计43424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九)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有关要求,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所有在职公务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具有执法资格;所有执法岗位均由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承担,劳务派遣人员仅作为辅助人员承担部分非执法岗位工作。

    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组织开展分级分类的税收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理念处理复杂实际工作的能力。鼓励干部参加税务师、律师等与税收工作紧密相关的资格考试,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2019年,我局共有2名干部获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二十)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19年度,我局共召开五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的进程。

    (二十一)加强领导干部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落实党委中心组法制学习,将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存在的不足

    2019年,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快法治税务建设进程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专业人才的储备较少,区局目前尚无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人员,法制岗位大部分为税收业务的兼职人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趋势。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过程中,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应变较慢,执法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使用不够深入,未能完全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执法监督功能。

    十二、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工作,深化理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事例和实施效果,按任务清单步骤做好序时工作,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已有成果,分析存在问题,持续改进提升,不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更高台阶。

    (二)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继续巩固教育和宣传的成果,通过税案警示作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加快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归位,增加法制岗位人员的业务储备,适应法制社会的发展趋势,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提供保障。

    (三)进一步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执法监督功能,及时推送执法疑点信息核实任务,切实发挥内控平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泉港区税务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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