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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6 09: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我局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岚综实税稽通〔2025〕106号),因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2433436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7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通〔2025〕106号
福建明丰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068766176D):
事由:因工作调整,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
通知内容:检查人员由陈悦,吴依玲变更为俞建梁,吴依玲。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