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建平潭万福海运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7: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福建平潭万福海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8U1EYB9W)
我局于2025年4月14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岚综实税稽通〔2025〕59号),因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8616989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通〔2025〕59号
福建平潭万福海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8U1EYB9W):
事由:因工作调整,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
通知内容: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岚综实税稽检通〔2024〕80号)上的检查人员由陈悦、徐榕华、严超、黄博文变更为陈悦、黄博文。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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