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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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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97-212366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省局、市局、高新区(经开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主动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一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热线咨询电话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秉持依法依规的原则,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对受理、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梳理与规范,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3年结转0件,共答复0件,2024年结转至下年度处理0件,2024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内部政务信息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政务信息管理规则,规范发布流程,优化审批程序。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内容进行层层严格把关,全方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与及时性,杜绝信息错漏、泄密等问题。

  二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将《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信息保密意识和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

  三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着力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压实管理责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定期组织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学习,以考代练,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分管局领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无误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准确资讯。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宣传阵地,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涉税费问题的关切,严格保证发布的信息时效性、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增强公众对税费政策的理解。

  三是完善自查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剖析发现的信息公开问题,提出可执行性高的整改措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与责任体系,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分工,梳理清晰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定期开展工作通报与总结,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通报,深入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组织干部借助网络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文件纳入局内干部日常培训的常设课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内容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内容较多侧重于政策法规等常规内容,而对纳税人关心的如税收执法具体案例、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等信息披露不足。

  二是公开渠道单一,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等平台公开信息,对新媒体的利用程度仍需深化,各渠道信息更新同步性需增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内容统筹,制定信息公开计划,明确各时段更新内容,加强局内单位对公开内容交叉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二是拓展发布渠道,搭建多平台信息发布矩阵,由专人负责对税企微信联络群、高新区(经开区)官方网站等新媒体渠道信息更新,定期调研纳税人缴费人信息获取习惯,优化传播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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