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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5年采购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10时35分

来源: 晋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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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75-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5年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438号双丰大厦406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99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5年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处办公地点包括局机关大楼(长乐北路138号)、岳峰南路大楼(岳峰南路52号)、派出分局(所)各处办公地点等;具体详见文件 

主要服务税务局几处办公地点的安防保洁、会务接待等物业服务事宜;具体详见文件 

12个月,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 

1、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 

2、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等;具体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柯琪、侯巧玲、蒋云(组长)、王晓芳、王大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收费费率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服务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 万元 

0.45% 

1000~5000 万元 

0.25%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若超过服务费上限金额则按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收取。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或台江支行) 

      号:4221644228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98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 

  1)福州市华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2.2人员配置标准第(13)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清单,至少包括姓名、年龄、职位。并书面承诺若中标则按人员配备清单上的人员提供物业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未提供承诺或所提供承诺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福州佐佑天成绿化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维护人员(电工主管)相关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2.2人员配置标准第(4)条规定“设备维护人员(电工主管):年龄55周岁(含)及以下,持有并提供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包括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A证)(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2.2人员配置标准第(13)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清单,至少包括姓名、年龄、职位。并书面承诺若中标则按人员配备清单上的人员提供物业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未提供承诺或所提供承诺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其余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89.1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1-87330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陈思思、林松芳0591-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林松芳 

  电     话:0591-86215533 

  十、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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